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法院 | ||
拍卖标的调查信息表 | ||
案号 | (2024)粤1426执181号 | |
标的名称 | 位于平远县工业园三期厂房内的机器设备一批(即立式加工中心三套、数控立式车床六套、制动鼓清理线两套、电动葫芦双桥式起重机五套、光电发射光谱分析仪一套、发那科机器人一套、烟尘及废气处理系统一套、废沙处理循环利用自动线一套、静压造型线一套,共计二十一套)。 | |
标的所有人 | 梅州市洪裕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
拍卖情况 | 是否交吉拍卖 | \ |
租赁情况 | \ | |
权证情况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标的现状 | 标的物所在地 | 平远县工业园三期梅州市洪裕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 |
瑕疵情况 | 以现状为准 | |
设备清单 | 机器设备(以现状为准) | |
购买情况 | 是否限购 | 不限购 |
优先购买人 | 无 | |
限制购买人 | 无 | |
备注 |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可能存在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不负责本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2.本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需要买受人自行拆装设备,故拍卖后存在迟延交付的风险。 2、光电发射光谱分析仪一套目前在广东欧富来新材料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存放,其余设备均在工厂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