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拍品名称 | 绵竹市辰裕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一批(电动机3台、污水泵1个、清水泵2个、输送机2套、搅药罐1套、污水大立罐1套、压滤机2套、配电箱3套)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无抵押。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 |
1.拍卖对象: 绵竹市辰裕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机械设备一批(电动机3台、污水泵1个、清水泵2个、输送机2套、搅药罐1套、污水大立罐1套、压滤机2套、配电箱3套)。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标的物现状拍卖,人民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标的物变更、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有意者请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竞买风险,未作相关详尽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所有后果自行承担。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注:标的物所在地为四川省绵竹市汉旺镇顺河路南段厂区内,本次拍卖的机器设备仅为电动机3台、污水泵1个、清水泵2个、输送机2套、搅药罐1套、污水大立罐1套、压滤机2套、配电箱3套,厂区内的其他财产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物范围;标的物评估情况及财产明细规格数据请参考附件川鼎诚资字(2024)第07-001号评估报告。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领取到成交执行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自行负责将标的物搬离,标的物搬离所产生的拆卸、装运等费用及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当按照相应的专业作业规范及安全操作规定对标的物进行有序的搬离,搬离过程中不得损坏标的物之外的其他财产,逾期未将标的物搬离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相关法律责任和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及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财产,否则按悔拍处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