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法接受委托,对废旧设备一批标的1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就本次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方式
定于2024年10月7日10时,在中拍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
2.1废旧设备一批标的1(详见附件一《拍卖标的清单》)。
2.2 质量与瑕疵状况: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质量,且不承担任何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义务。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6日12时止。
展示地点:拍卖标的存放地现场展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鱼洞;竞买人可联系预约委托人派员陪同现场查看,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委托人统一安排,看样前意向竞买人需向委托人提供《踏勘须知》(模板详见附件),否则不予接待。
四、拍卖价格及加价幅度
参考价437.15万元(不含税),加价幅度10000元或其整倍数。
五、竞买人报名条件
竞买人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
5.1支付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应当于2024年10月6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30万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使用竞买人名下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到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中润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上清寺支行
账号:31010201040025217
5.2提交竞买报名资料
竞买人应在约定时间向我司提交竞买报名资料并通过审核方能获得竞买资格:
5.2.1自然人报名需提供资料: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身份证、《确认书》(模板详见附件)。
5.2.2以公司名义报名需提供资料: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确认书》(模板详见附件)、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标的相对应的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要求的资质证明。
5.2.3以上资料通过网络上传扫描件,竞买人应于2024年10月6日17时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指定微信号(指定微信号:cqzhpg123),逾期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5.2.4竞买人最终以最高应价成为买受人后需持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加盖鲜章)交拍卖人核实,如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详见《竞买须知》),可咨询拍卖人。
5.2.5竞买人须具备标的相对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的资质条件。
5.2.6竞买人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要求的竞买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竞买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法律责任、费用、风险和损失。
六、成交手续办理与履约要求
6.1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当前往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电子拍卖笔录》。
6.2《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日内,买受人应当与委托人前往渝中公证处签订《提存协议》(详见附件),并在《提存协议》约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款全额支付到重庆市渝中公证处账户。
6.3拍卖成交价款支付到重庆市渝中公证处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当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成交价款缴纳凭据,与委托人签署《销售合同》(模板详见附件);买受人签署《销售合同》后,委托人才能交付拍卖标的。
6.4拍卖标的交付要求如下:
6.4.1交付地点:委托人存放拍卖标的仓库(即拍卖标的展示地点)。
6.4.2交付方式:买受人自提并承担拍卖标的的拆卸(拆除)、打包、搬运、包装、装车、人工、交通运输及交付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委托人与买受人应当严格按照《销售合同》的相关要求进行标的交割,委托人承担标的拆卸(拆除)、搬运、包装、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人身、物资、设施等相关安全责任。
6.4.3交付条件:买受人按时履行完毕本公告6.1、6.2、6.3等三项义务。
6.4.4提货期限:拍卖成交价款到重庆市渝中公证处账户之日起2日内,委托人应通知买受人拖运标的并为买受人办理进场手续,买受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办理进场手续,并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将标的拖运完毕。
七、特别说明
7.1买受人在对标的进行拆除时必须遵守和服从标的存放地所在工厂的规定和管理,必须在其聘请的监理机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施工作业。
7.2甲方与买受人应在重庆市渝中公证处见证下完成标的交割:买卖双方不得无故拖延签署《标的交割单》;《标的交割单》上有买方、卖方、重庆市渝中公证处其中任意两方签字盖章即为有效,视为双方已经完成交割。重庆市渝中公证处保留《标的交割单》原件,根据《标的交割单》和提存协议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7.3标的成交价款到达重庆市渝中公证处指定账户之日起30日内(经买卖双方书面同意后时间可延长),甲方与买受人办理完毕标的交割手续(以买卖双方和重庆市渝中公证处任意两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交割单为准),《标的交割单》模板详见附件);标的成交价款、重庆市渝中公证处提存费用等支付方式及期限,详见《提存协议》。
7.4标的若属于危险废物,买受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管理制度执行,在标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环节严格遵守关于专业资质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5标的按现状拍卖,委托人与拍卖人不保证其具备竞买人可能期待的价值,不能保证标的的质量、数量、重量、完整性及可使用性。竞买人务必在报名前到现场对标的进行查看,并谨慎参拍。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拍卖标的清单与标的实物可能存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
7.6拍卖标的可能存在外观瑕疵和毁损、零配件缺失、功能丧失等情形,竞买人自行查看;竞买人未在拍卖标的展示期间查看的责任自负。
7.7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并交付买受人,按交付时的实物现状移交;拍卖标的交付时与展示状况无重大实质差异即为相符,买受人不得以外观毁损、零部件缺失、功能丧失或质量、数量、重量与拍卖标的清单不符等情况等为由拒绝提货或拒不履行买受人义务。
7.8买受人应按照中拍平台公示的《平台收费规则》,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7.9竞买保证金(含不符合支付要求的保证金)于拍卖会后办理退款,拍卖会前不办理退款。
7.10竞买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1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和附件。
7.12竞买人应当下载所有附件,仔细阅读和全面理解,也可向我公司咨询;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示自愿接受、遵守和履行本公告及全部附件的规定和义务。
7.13我公司联系电话:023-63501109。
7.14我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学田湾盛迪亚商务大厦7-6。